星期二, 11月 08, 2011

佛使比丘對於緣起思想的反省及其意義

呂凱文
南華大學宗教學研究所 兼任助理教授
法光雜誌 v.109 (1998.10 )
法光雜誌編輯委員會

一、導言
佛使比丘(19061993)對於緣起思想的討論,主要見於1971年出版的《十二因緣》一書。(台灣的香光書鄉出版社出版亦有其《生活中的緣起》集譯本,以下略稱《緣起》)若就思想發展歷程來看,此書亦是佛使比丘思想的主要分水嶺。
它一方面承繼早期對於巴利原典之無我、無執、內觀和四諦思想的澄清與深化,另一方面對於稍後幾年的晚期 社會倫理思想建構亦扮演著貫串與啟示的角色。更甚者,本書在緣起思想的課題上,對於五世紀以來一直主導上座部佛教思想的覺音(Boddhaghosa)論 師之「三世兩重因果」緣起說提出質疑與批判。認為若承認其學說正統性,則將迫使佛教「去本體論」(de-ontology)的「緣起無我」思想種下「本體化」或「梵我化」的迷思基因(myth gene。為此,佛使比丘提出「緣起不是三世輪迴」的詮釋進路,徹底將日益為人所迷思化與形上思維化的佛教緣起無我思想,拉到日常生活當下「念」茲「在」茲的滅苦經驗。礙於篇幅有限,本文論述範圍僅限於佛使比丘對於緣起思想的反省,並就其所彰顯的哲學意涵作結語~
二、 問題之所在
正確理解緣起,就能正確理解佛法。然而緣起思想如此深奧,所以人們容易誤解佛陀所說的「甚深緣起」,並以謬誤的見解來詮釋佛法。像阿難就曾經對佛陀表示,緣起看來非常容易而且淺顯。當時佛陀警策地回答道:
阿難!別這樣說,阿難!別這樣說。緣起甚深,具深邃相。眾生如果無法理解與明白我所教的,那麼他們也就無法徹底看透緣起,於是心就會很混亂。他們就會像糾 結難解的絲、纏結成球的線、攀生雜亂的文若草及燈心草,不得出離於苦界、惡趣、墮處、輪迴。(《緣起》,頁二一)
由此可見,正確地理解緣起是佛教徒最重要的事。一般而言,《阿含經》裏時常見到這類的文句,亦即把緣起法或因緣法與「法 印」(udana)並論,並依此來作為滅苦的理論與實踐依據。例如須達多長者與異學外道論辯時提到:「一切眾生悉是有為,從諸因緣和合而有,言因緣者,即是業也;若假因緣和合有者,即是無常;無常即:苦即無我」而佛陀隨即讚言:「善哉,應當如是摧諸外道」。(《大 正藏》第二冊,頁四八八下)這表示佛陀肯定緣起法或因緣法必須透過「無常」、「苦」與「無我」等法印來逐一論述,而「法印」是區別佛法教義與諸外道見解的了義判準。雖然「無我」與「緣起」是佛法的核心思想,但是對於身處上座部佛教界的佛使比丘而言,即使是上座部佛教所公認的正統教義也未必扣緊這一對核心思 想來建立。
眾所周知,上座部佛教對於緣起思想的理解可說是建立在覺音論師《清淨道論》的「三世兩重因果」上。亦即是從亙貫過去、現在和未來三世以及惑、業、異熟的立場來討論「十二因緣」或「十二支緣起」(dvadawanga-pratitya-samutpada)的成立。申言之,「三世兩重因果」是以無明作為前世因,以名色六入作為現世果;以業有kamma-bhava)作為現世因,以生有uppatti-bhava)、老死作為來世果。這樣形成三世兩重因果。就此意味著:前世的苦因導致現世的苦果,所以苦因與苦果是兩世分隔。並且也意味著:十二緣起的「識」支被理解為「結生識」(patisandhi-vibbana,因為識入胎為名色。
佛使比丘深入檢查這種說法且嚴厲地質疑:如果苦因是在前世,而其果是在現世,那麼我們要如何在現世滅除前世的苦因,進而現生獲致滅苦解脫的涅槃呢?如果佛陀的教導是「無我」(anatta), 那麼自一世轉移(或輪迴)到另一世的東西是什麼?細究之下,佛使比丘的質疑是必要且合理的。如果苦因是在前世,那麼身處於現世的人又怎麼可能滅除前世的苦因呢?況且佛陀明明教導「諸法無我」,何以覺音論師會主張三世兩重因果論呢?如此一來,不就暗設有某種輪迴的主體(我、結生識)在輪迴嗎?
然而話說回來,覺音論師的觀點也不全然沒有經典的依據與預設。例如在《長阿含經》的《大緣方便經》裏,佛陀亦曾跟阿難提到「識」入「母胎」的問題:
「阿難!緣識有名色,此為何義?若識不入母胎者,有名色不?」答曰:「無也。」「若識入胎不出者,有名色不?」答曰:「無也。」「若識出胎,嬰兒壞敗,名 色得增長不?」答曰:「無也。」「阿難!若無識者,有名色不?」答曰:「無也。」「阿難!我以是緣,知名色由識,緣識有名色。我所說者,義在於此。」(《大正藏》第一卷,頁六一中)
由此看來,佛陀似乎也不刻意迴避當時古印度婆羅門教所論及的輪迴問題,才會提及「識」支是如何入母胎而引生「名色」支。所以覺音論師以三世兩重因果來詮釋 十二因緣的作法,就字義上而言也不盡然是錯解佛語。可是如果我們完全順著覺音論師的解釋而不加深刻反省,會不會反而就落入以「識」為三世輪迴主體(我)的「常見」呢?如此一來,卻又是背反於佛所說的「諸法無我」與「諸行無常」印了。
三、 為什麼人們會誤解緣起?
佛使比丘認為,佛教主張一切事物皆因緣和合,所以佛法不認為有獨立自存的「自我」(atman)。 這正是佛法教義不共外道之處。所以當我們討論佛法的核心思想無我與緣起時,絕不可以把緣起解釋為古印度婆羅門教的輪迴思想或兩者混為一談。因為一旦把十二因緣理解為三世兩重因果的輪迴,勢必就無法迴避什麼是輪迴主體(我)的問題。然而他也認為,因為一般人無法區分佛陀為眾生說法時,必須同時使用「世俗諦」與「勝義諦」兩種語言來教導利鈍根性的眾生,所以才會將屬於「勝義諦」的緣起錯誤地以「世俗諦」來理解為是貫通三世。他提到:
在弘揚緣起教法上,有個奧妙的事實:當佛陀艱辛地弘揚佛教時,必須同時使用兩種語言。那就是以「日常用語」教導為常見所惑的人,為他們解說一般道德,因為 持常見的人時時有「我」、「我所有」的感覺,而這種執著已根深蒂固地存在他們心中;以「法的語言」來教導那些眼睛只覆蓋著微塵的人(指利根的人),令他們能理解勝義諦(paramattha-dhamma),而拋棄長久執持且珍愛的常見,這就是兩種語言。(《緣起》,頁二三)
  因為緣起屬於勝義諦,就必須用法的語言來解說。而世俗諦或道德是一種擺脫不開「自我」觀念的世間善法,仍然有著主體自我的概念,所以「道德」是與滅除 主體自我的「緣起」教義相對立。佛使比丘認為,一旦我們以日常用語來說明緣起,就會產生許多混淆不清且無法理解的情況,甚至誤解各緣起支之間的「生」、「滅」意義。他提到:
以佛陀在菩提樹下證悟為例,他的覺悟就在摧毀無明,也就是無明的止息。無明滅則滅,滅則滅,滅則名色滅。那麼為什麼佛陀卻未死?想想看,佛陀在菩提樹下大徹大悟時,無明就止息了,隨著無明的止息,則造作的能量——savkhara——也滅了。然而當時佛陀為什麼沒有死於菩提樹下?因為緣起的用語是法的語言,所以「生」和「滅」這兩個字不是表示肉體的生或死。(《緣起》,頁八二)
可以想見,在佛使比丘的觀察下,當人們以日常用語來理解屬於勝義諦的緣起時,那麼「一次緣起的流轉」也就被誤認為與兩個有關:一個是指名色的生(父精母血和合),一個是指來世的。如果有兩個生,那麼緣起就被認為是貫通三世:過去世、現在世和未來世;如此一來,一次緣起的流轉就被拆散攪亂成三世兩重因果,反而不符合緣起無我的說法。 因此,如何正確地理解緣起,如何以法的語言來解釋十二因緣的「有」和「生」這兩個字,乃是正確理解緣起與佛法的關鍵所在。
四、緣起不該被解釋為三世輪迴
佛使比丘認為,十二因緣的這兩個字,「並不是指從母親的子宮生出來,而是指從執取中生出,且發展出『我』的感覺,這才是」(《緣起》,頁八二)甚至在巴利經典中有清楚的記載可以證明。他依據經中記錄佛陀的一段話:「歡喜者,即也。」來重新詮釋緣起的意義。他認為這段話的意思就是當使發生時,無論它是苦受、樂受、不苦不樂受,都有「喜」(nandi)在其中,這就是。任何「喜」就是,因為「喜」是執取的所依,有「喜」的地方就一定有執取。「喜」指的是著迷或滿足。因此當我們有了,當下就有「喜」,也就有:「有就有,有就有,有就有老死,就是苦。」而這也正表示:
來自於,並不需要等到死後投生才產生。隨時隨地都會發生,在一天之中,不知會發生多少次:一旦存有與無明相應的,就會產生某種著迷的「喜」,這就是執著,接著發展出當下的。因此當下就有所謂的……就法的語言而言,一個人可能在一天中出生好多次,每一次產生「我」、「我所有」,就稱為一次的,一個月內可能是數以百計,一年中數以千計,一生中則可能是成千上萬的。(《緣起》,頁八三)
  顯然,佛使比丘是以毘婆奢那(vipassana, 內觀)來直接觀察緣起的迅疾生滅。職是之故,緣起是此時此地、「念」茲「在」茲的事。不是等到死後或貫通三世才算一次運行。他相信貫通三世的緣起說已經脫離原始巴利經文的原義,至於真正的緣起則如閃電般生滅,製造心中的苦,而且就出現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。
一旦人們將緣起解釋為三世輪迴,就得把十二因緣的支 解釋為結生識,而導致後期的論著也把識解釋成結生識。如此一來,將緣起解釋成貫通三世也就不符合原始巴利經文「諸法無我」、「諸行無常」印,因為它提出了自我、梵我的錯誤觀念,這是常見;同時這樣的解釋也不能落實在修行中。不能落實於修行的理由是:因為佛法的目的是要知苦、滅苦因,要讓煩惱在當下徹底止 息,如同佛陀所說:
直接體驗,當下可以獲得成果,讓大家一起來看,向內觀照,智者親自體證。」(《緣起》,頁一○九)
真正的佛法是主張當下就能透過內觀來滅除苦因,不必等到死後。可是如果苦因是在前世,而果在今世,哪能解決什麼問題?如果今世的因導致來世的果,除了痴人 說夢空有收穫外,又能帶給人們什麼好處?正是如此,佛使比丘認為我們應該忠實於佛陀所說的六種識(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),並依此來理解十二因緣的支。只要我們看清平常感官的六識,緣起就在吾人的日常生活中。透過觀察日常生活身、受、心、法剎那生滅的緣起,就可落實「知苦」、「滅苦因」的修行實踐。職是之故,沒有必要將「識」解釋為「結生識」,也沒有必要將緣起解釋為三世兩重因果的輪迴。
五、結語
姑且不論佛使比丘所理解的覺音論師思想是否全面與如實,若僅就哲學的意涵看佛使比丘對緣起思想的反省,不難發現他是採取徹底的經驗認識論的、內觀的進路來詮釋佛教緣起思想的滅苦實踐。在此所謂的「徹底的經驗認識論」,是指我們只能夠認識到我們所經驗的內容。至於脫離或缺乏經驗內容的概念或認識,無非是形上 思惟的囈語與幻影,終究沒有實義。在此意義下,毗婆舍那的內觀經驗實踐就是唯一知苦、滅苦因的方法。
對此,佛使比丘應該會同意:「三世兩重因果」緣起說的提出,無異是違反佛陀以「聖默然」態度面對十二無記的形上學問題。換言之,妄談「無記」(無經驗內容)的問題或「離開經驗內容的概念」(不論其為時間論的三世貫通臆想、存有學的終極本體預設,或多度空間論的擴延推測),這無非是世俗語言的戲論,而非佛 教哲學最初衷的滅苦課題。然而,佛教之所以作為救贖的宗教,並不像希臘哲學般地源自對於現象界的驚嘆,而是從有情對苦難經驗的意識所肇始。沒有苦難的經驗與認識,也就沒有佛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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